医政公文

检送「全民健康保险医疗服务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部分诊疗项目,业经本部於中华民国115年3月17日以卫部保字第1151260123号令修正发布,并自115年4月1日生效,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规定)、修正总说明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请察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