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公文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请健保特约院所於114年4月23日前至健保服务网资讯系统(VPN)之「看诊资料及挂号费维护专区」确认及维护「113年12月31日门诊挂号费」栏位之收取金额,请察照并协助周知及辅导所属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