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公文

中医师全联会函:关於民众陈情,诊所医师未保护病人隐私乙事,按卫生福利部1014年1月30日以卫福部医字第1041660364号公告「医疗机构医疗隐私维护规范」,医疗机构督导医事人员於执行医疗业务,应确实遵守,敦请贵会转所属会员知悉,请察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