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公文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函:转知「因应COVID-19慢性病人无法返台亲自就医代为陈述病情或代为领药作业流程」及「疫情期间延长远洋渔船及国际航线船舶出海船员持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每次调剂之总用药量至多为一百八十日」等2项措施,实施期间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之实施迄日认定方式,如说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