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公文

中央健保署函:为因应「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对象门诊药品、门诊检验检查、急诊应自行负担之费用」实施,应配合修改「特约医事服务机构门诊医疗费用点数申报格式及填表说明」一案,请会员医说明段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