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公文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函:转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修正111.6.28肺中指字第1113800323号函说明段二项下(二)陪病管理之公费筛检疫苗剂次条件,由「完成疫苗追加剂接种达14天(含)以上」更正为「完成疫苗追加剂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