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公文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函:转卫福部考量国内严重特殊性肺炎疫情之发展,虽已於严峻状况转为控制中,惟仍有感染事件发生,为维护防疫工作持续运行,有关全国医疗机构,经地方卫生局指定後,得免提报通讯诊察治疗实施计画,以通讯方式诊察治疗门诊病人之期间,自即日起修正为延长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解散日止。